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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山市人民政府2016年第2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

发布时间:2017-01-12 信息来源: 收藏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46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第25条、《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省厅《关于白山市人民政府2016年第2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》,批准征收浑江区六道江镇胜利二村集体土地4.6317公顷。现将本次征地内容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土地批准情况 白山市人民政府2016年第2批次

1. 批准机关:吉林省人民政府

2. 批准文号:吉国土资耕函[2016]399

3. 批准时间:20161230

4. 批准用途:工矿仓储项目 

二、被征收土地基本情况  

1、被征收土地面积和地类:征收浑江区六道江镇胜利二村集体土地4.6317公顷,全部为水田。

三、被征收土地补偿标准 单位:公顷、万元/公顷 

1地补偿费标准

水田:4.6317公顷×1.86万元/公顷×10

2、安置补助费

水田:4.6317公顷×1.86万元/公顷×15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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